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
来源 / 发布时间 2016-03-22 / 点击 0

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

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

为贯彻落实《晋招委<2011>4号》文件精神,适应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对技能型、应用型人才的需求,提高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,做好2016年我院的单独招生工作,本着考生自愿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、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单独招生领导机构

1、领导组:

组  长:武有伽

副组长:白恩泽

成  员:武海波、杜军、朱红、李丽生、吴玲、贾雪瑞

2、领导组办公室主任:杜 军(兼)

    成员:田洪川、李慧、张丽、王磊、郭佳丽、王耀文

负责协调单独招生各小组工作;正确把握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。

3、纪检监察组:

组长:白恩泽

成员:王金生、郭文照

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,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岗位职责,严明工作纪律;追究违纪人员责任;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4、考务工作组:

组长:朱红

成员:李慧、王启军及各系负责人

负责单独招生考试的考场编排、监考及职业技能测试等工作。

5、命题组:

组长:贾雪瑞(成员保密)

负责单独招生考试的试题编制。

6、保密组:

组长:李丽生

成员:印制试卷的经手人和文印室印卷的文印人员

负责试卷的印制、保管与保密。

7、评卷组:

组长:吴玲(成员保密)

负责考试的阅卷及登分工作。

8、宣传组

组长:郭海亮

成员:马永红、陈宏伟、田洪川、王耀文

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宣传以及招生简章的印制;保证学院网站的正常运转;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、程序、规定和工作进程。

9、录审组:

组长:杜军

成员:田洪川、王耀文

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章程的制定和上报;招生专业和计划的审定;按规定录取考生并上报省招办审批;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。

二、招生专业

2016年我院实行单独招生的专业为:护理、助产、药学、医学检验技术、医学影像技术、会计、酒店管理、空中乘务、无人机应用技术。

三、报考条件

已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、中职毕业生,在校期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,身体健康,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,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、政审,并符合教育部相关专业身体要求的规定(详见我院单独招生章程)。

四、报名方式

申请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,在规定时间内,凭本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“考生号”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(),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。

五、报考信息确认

考生本人于2016年4月9日到学院现场确认,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:

1、《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》。

2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)。

3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A4纸)。

4、考生高考报名数码相片3张。

六、考试

    1、现场确认:2016年4月9日

2、考试时间:2016年4月9日

3、考试内容:我院单独招生选拔采用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的评价方式,其中文化基础考试200分,技能测试200分,满分为400分。学院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统一进行文化基础知识笔试,笔试内容为文理综合知识、思想政治及时事形式等内容;技能测试按所报专业分别进行测试。

4、考试流程:考生确认信息后,领取准考证,到指定考场候考、考试。

七、成绩公布

   我院单独招生成绩于4月16日在我院网站公布,考生可登录查看。对成绩若有疑问,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,电话0354-5584128。

八、 录取程序及规则

1、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
2、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,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
3、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,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。

4、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、备案。

5、我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,下发录取通知书。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。

6、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,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。

7、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间为4月13日—16日,5月2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,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寄往考生本人。

九、其他规定

    1、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,在学费、住宿费、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。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,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。

2、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相关标准。

3、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。

4、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,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。

十、咨询电话及学院网址

咨询电话:0354-5584102、5584999

监督电话:0354-5584128

联 系 人:田老师  王老师

    学院网址:

 

 

 

 

 

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

2016年3月7日